3月14日,临泉1宗,该位于临泉县金城路南侧,建设路西侧,占地约97.87亩,起拍单价260万元/亩,具体地块详情如下:
lq〔2021〕-26号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具备二级资质的公司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临泉县凭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4、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竞得人也可以选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向出让人支付,首期土地出让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从第31天起参照第二期付款的利息同时计息。
7、竞得人须在该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设施,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上所建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挂牌地点:临泉县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2年4月1日8时至2022年4月13日16时止。2022年4月13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开标大厅举行结果确认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