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阜阳又一地块出让!起拍总价1.85亿元!
9月13日
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ys2022-2号将于10月12日拍卖
起拍价240万元/亩
详情:
ys2022-2号地位于颍上县老城区顺河路东侧、滨河大道西侧、交通路南侧、中心路北侧,76.8867亩,容积率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配建100㎡垃圾收集站,竞买10000元。
大致区位
ys2022-2号地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并取消竞得资格。
(二)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项目《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颍上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三)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四)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缴清全部,竞得人也可以选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30日(日历日)内缴纳首期土地出让金,竞买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且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120日(日历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支付。
(五)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工程建设须自签订《交付确认书》之日起24个月内主体竣工。其他指标及建设内容详见《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颍规设函〔2022〕039号)
竞得人在内应设置1个垃圾收集站,不少于100平方米。此条款由颍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落实。
(六)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由颍上县慎城镇人民政府和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七)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交付确认书》,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颍规设函〔2022〕039号)《颍上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0年修订版)》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未经颍上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纠正。
(九)根据规定,参与颍上县公开出让、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来源:阜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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